东方国际集装箱(锦州)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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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国际集装箱(锦州)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(招标编号:LNKL-zyfw20240320) 项目所在地区:辽宁省,锦州市 一、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国际集装箱(锦州)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,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,招标人为东方国际集装箱(锦州)有限公司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。 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:现有外部堆场需要选择提供外堆场吊装作业的单位,本项目业务工作具有临时性,箱量及吊车数量不固定,中标单位需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临时调配。预估调运箱量25000TEU/年。 范围: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,本次招标为其中的: (001)东方国际集装箱(锦州)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; 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 (001东方国际集装箱(锦州)有限公司2024年外堆场作业服务项目)的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: 1、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具备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能力。 2、投标人须自有吊车数量5台(含)以上(吨位要求为25吨、50吨),不同吨位分别列明;吊车具有生产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、定期检验记录应当齐全有效; 3、未被列入《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特殊关联企业清单》。 4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。 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 1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 2024年4月22日,每日上午8点00分至下午17时00分,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-157号)领取招标文件。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(须加盖公章)一式一份: (1)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。 (2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(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)。 (3)投标人须自有吊车数量5台(含)以上(吨位要求为25吨、50吨),不同吨位分别列明;吊车具有生产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、定期检验记录应当齐全有效(提供证明材料)。 2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/包,售后不退。 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 1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4年5月9日14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 2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: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(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-160号)。 3、递交投标文件方式:纸质文件递交,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 六、开标时间及地点 1、开标时间:2024年5月9日14时00分(北京时间); 2、开标地点: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(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-160号)。 七、其他 1、服务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。 2、服务质量要求: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,满足招标人要求。 3、服务地点:招标人指定地点。 4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。 八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。 九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:东方国际集装箱(锦州)有限公司 地 址: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9号 联 系 人:杨女士 电 话:0416-7900801 招标代理机构: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: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-157号 联 系 人:胡女士 电 话:0416-3727777 传 真:0416-3895678 邮 箱:lnkllnkl@126.com 2024年4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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